哪些事故不能“私了”古语有云,人在江湖身不由己,兵哥则说,车在马路蹭不由己!你说天天在路上跑,如果一次磕碰或刮蹭都从没遇到过的话,似乎有些不可能。 在遭遇小刮蹭事故后,如果双方车主都按报警,报保险的流程走的话,浪费时间不用说,还有可能影响到后面其他社会车辆的正常行驶。所以说,如果两位车主能够平心静气,达成共识和协议、采用“私了”的方式来处理的话,则可以省下不少事。 但是凡事都会有例外的,因为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用“私了”来解决,根据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有几种交通事故是一定不能“私了”的,而且必须等交警来亲自处理才行! 汽车无号牌,说明其不能合法上路;而无检验合格标志,则说明车辆未通过年检,也不属于交通部门“承认”的合法上路车辆。 并且其无交强险标志,说明其是“三无”车,如果在发生事故后,这些“三无”车是绝对没办法向保险索赔的。 不管对方有没有驾照,又或是说其驾照丢了、补办中之类的。只要对方无法出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,就等于无证驾驶。而无证驾驶是属于保险免赔条款的内容。无证驾车,出了事故的话,保险是不会赔偿的。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(包括毒品)或者麻醉药品后驾车的,与酒驾同等。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驾驶车辆上路,不管是否有发生事故,只要对方被交警发现了,将会被直接扣掉12分。如果不幸和这样的人发生了事故,必须第一时间报警解决,绝对不能“私了”。 双方对交通事故事实成因存在争议时,就不能私自将车驶离现场,必须让交警来判断具体情况,以免破坏了现场,让交警无法对事故成因做出判断,导致责任无法划分,然后保险公司就又有了不赔偿的理由了。 开车时撞到公共设施或者建筑物时,需要按实际的物价进行赔偿,但因为公关设施是属于有关部门管理的,所以这种情况下是无法私了的,只能赶快报警解决。如果,逃逸的话,后果肯定是自负的。 正如前文里说的一样,车主在驾驶时,不小心刮花了自己的爱车也是很平常的事,如果刮花不严重时,其实不需要找交警,可以直接报保险。但如果情况比较严重时,就要报交警,让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,并出具《事故认定书》,才能获得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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